【Jason評析】帕森斯若想要換大約,林就必須得走?

首先了解一下中產條款與鳥權:

中產階級條款(Mid-Level Salary Exception)

是指一個「中產」的額度,就等於聯盟的平均薪資(Average Salary)大小。已達薪資上限的球隊,每年可以取得一次使用本條款的權利,使用本條款與自由球員簽約時,給出的合約年限最長可達五年,薪資最大漲幅可達8%。本條款之額度可以全部用來與一個球員簽約,也可以拆成多份,與多位球員簽約,只要諸球員之起薪總和不超過本條款之額度即可。球隊使用本條款與一位或多位球員簽下複數年合約後,來年仍有使用本條款之權利。

 

鳥權 & 早鳥權(Early bird rights & Bird rights)

任何球員在同一支球隊連續待上兩年,便取得早鳥權。連續待上三年,便取得鳥權。球隊可以鳥權或早鳥權簽下選手,而不受薪資帽的限制。(2012年7月1日,球員工會與聯盟達成合解,被釋出的選手,如果又被其他球隊網羅,他們與那些被交易的球員同樣擁有鳥權。)

 

目前火箭隊的薪資空間:

(請注意,林與阿西克所佔的薪資空間是837,明年還是佔837,但今年是因為亞納里斯條款避掉了豪華稅)

阿西克       837萬

比佛利        70萬

R.布魯爾     100萬

布鲁克斯      88萬

坎南          57萬

卡斯比        95萬

科文頓        50萬

賈西亞       126萬

哈登        1370萬

D.霍華      2051萬

T.瓊斯       155萬

林書豪       837萬

蒙提尤納斯   142萬

帕森斯        93萬

史密斯        88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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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薪資      6159萬

薪資帽      5868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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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間超額     291萬  

中產條款     51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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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運用薪資   224萬

 

再來了解一下球隊選項:

球隊選項是指球隊有權利將球員的合約延長一個賽季。舉例來說,一個四年且帶有第五年選項的合約,代表如果執行了這個選項,合約將延長到第五年,如果執行了,球員就必須再當一年的廉價勞工,但結束後成為完整的自由球員投入自由市場,如果沒有執行,那麼第四個賽季之後合約結束,球員就成為受限自由球員,當球員進到自由市場以後,原球隊可以跟進新球隊的報價。而球員選項必須在選項年之前的7月1日之前,做出決定是執行還是不執行。

 

以帕森斯目前的合約來講,下一季有球隊選項,如果莫雷動用了選項,帕森斯將以96萬4750美元的低薪打完下季,之後便會成為完整自由球員。如果莫雷不動用選項,帕森斯本季結束後就會成為受限自由球員,可以自由與其他球隊談價,但火箭可以跟進報價。對於球員來說,成為完整自由球員當然是最好的選擇,談判更為有利;對火箭來說,該讓帕森斯成為受限自由球員、提前以長約綁住他,還是再省一年錢,然後冒險讓帕森斯完全自由,承擔他可能離隊的風險,就是一個需要審慎評估的事情。而魔鬼費根已經事先在媒體放話希望帕森斯成為完整的自由球員,好讓他能夠更好的運作。事實上,我認為費根說的是反話,是想透過媒體向莫雷喊話,你若想簽就趕快用大約簽,免得後悔莫及。之前站長K8已經特別撰文提過帕森斯的表現有點超過,可能是與球隊達成某種目標協議,達到什麼樣的績效可以換取多大的合約,這部分的可能性是有的。

 

若火箭想讓帕森斯成為受限自由球員並且把人留下,那麼下個球季的第一步就是必須將今年聯盟公布的515萬中產條款薪資空間使用在帕森斯身上。假設交易阿西克可直接換到米爾塞普級的950萬大前鋒,等於必須再扣掉113萬的薪資空間,可運用的薪資空間僅剩91萬。縱使交易掉T.瓊斯或小蒙其中一個可騰出將近150萬的薪資空間,再加上帕森斯原本佔的薪資空間70萬,火箭仍舊只剩311萬的薪資空間,所以無論如何帕森斯若是想簽大約,而火箭想要續留,在陣容不變動的狀況下,豪華稅是一定得繳的。這時候有另外一個條款可以運用(NBA的規定真是複雜),火箭可以選擇用鳥權搭配中產條款,用一個總額不小的長約來留住帕森斯又不引響薪資上限。

 

帕森斯留不留得住,重點在於帕森斯的意圖是否能夠跟莫雷的價值觀對等,跟林一點關係也沒有!假設帕森斯決定聽信魔鬼費根的耳語,把自己擺在一年1500萬頂約的位置,而莫雷這個魔球理論大師也認同,那麼火箭就是名符其實擁有頂C、頂SF、頂SG的Big3球隊。同時又擁有優PF跟優PG(我們謙虛一點,把林往下擺)板凳群也具有深度,那這種球隊豪華稅多付一點才是應該的。如果回歸現實一點,頂C+頂SG帶領優SF+優PF+優PG(我們還是謙虛一點,把林往下擺),不用付過多的豪華稅還可以打出不錯的戰績,這個基本算數莫雷還是會的。

 

所以關於留帕森斯這件事情無關林的去留,火箭真正的選項是必須在林與哈登之間做選擇,同時中產條款的使用必須在帕森斯與頂級大前鋒之間做選擇,再怎麼壓縮林書豪的薪資火箭也是無法解套的。但話說回來,若帕森斯認為自己就是一位1500萬聯盟頂級小前鋒,那是癡心妄想,若莫雷想組多巨頭又不想付豪華稅,那是癡人做夢。

 

後記:在此跟所有豪迷說聲抱歉,也非常感謝十三金的糾正,我在算薪資空間時,犯了錯誤,同時我忽略帕森斯有鳥權的事情,因此除了將數據改了,也將分析的內文及最後的結論改了。

30 Comments

  1. cyc 18 12 月, 2013 8:47 上午 

    謝謝Jason大的分析
    挺複雜,長知識啦!

  2. k8cute 18 12 月, 2013 9:01 上午 

    感謝Jason大的說明
    以前我就想寫一篇關於中產條款的解釋
    Jason大不僅寫出來,還用各種方式全方位的解說了帕森斯的合約情況。
    寫的非常的詳細也非常的好
    真的很感謝Jason大的說明及分析

    • Jason_Shong 18 12 月, 2013 11:22 下午 

      抱歉,後來發現有忽略的錯誤。但經過十三金的糾正與提醒,已改正。

  3. Gregor 18 12 月, 2013 10:04 上午 

    照片太噁

    • Jason_Shong 18 12 月, 2013 11:21 下午 

      我故意放這麼噁的照片凸顯某人的矯情

  4. 白雲公主 18 12 月, 2013 10:54 上午 

    沒錯!!沒錯!!好噁的照片。令人想吐!!帕草拿個1000萬我都覺得貴!防守又沒都好。一切都是靠長時間上場,數據刷出來的。不過如過火箭用1500萬簽下他,我就不會覺的貴。因為討厭火箭啦!!它應該買下這個黑心貨。

    • ALAN 18 12 月, 2013 9:02 下午 

      林若場場能上場40分、無限開火權,不要說20+了,30+也是有可能滴。而這一切都是要看教練團要不要給機會而已,這沒什麼

      帕草這季的助攻和得分明顯增加,為什麼呢
      因為他一拿到球不是自己獨,就是傳給草莓獸
      (靠草莓獸賺攻助)
      像這種自己實力不足,只是靠別人打順風球的人
      一千萬,太看得起自己吧

    • Jason_Shong 18 12 月, 2013 11:23 下午 

      其實我認為很多明星球員只是因為簽對了經紀公司,英雄都是硬刷數據出來的。

      • Claire Young 19 12 月, 2013 4:49 下午 

        那麼,書豪算是簽錯了經紀公司嗎?

        • Jason_Shong 19 12 月, 2013 7:46 下午 

          我認為林做事情一般都會深思熟慮才做決定,我想就現在的經紀人而言,我認為是不錯的選擇。

  5. 潛水魚 18 12 月, 2013 11:09 上午 

    帕: 來嘛! 抱一下,兄弟,讓我給你愛~
    豪: 呵呵呵~ (~^_^~)
    帕: 球都是我的,我的,我的….
    豪: 呵..呵..呵.. (..>_<..),說好了的愛呢?
    帕: 我是草耶~ 這你也信!!

    • Jason_Shong 18 12 月, 2013 11:23 下午 

      呵呵 你配的劇白很有梗

  6. 18 12 月, 2013 12:04 下午 

    帕你就留在火箭拿千萬,讓林趕快去別隊好了
    最近有美媒寫林可能會去公牛,只要在1年林就可以自己選別隊了

    • Claire Young 18 12 月, 2013 2:22 下午 

      豪迷們都已受夠火箭,無法再等了!

    • Jason_Shong 18 12 月, 2013 11:25 下午 

      如果林去了公牛
      季後賽若羅斯如期復出、表現又回穩
      那林又要面臨一樣的問題了
      要去也要等羅斯確定真的徹底報廢了才能去

  7. 十三金 18 12 月, 2013 12:41 下午 

    斑竹,你的数学有问题哦,明明6100多万的空间,你自己都写了阿西克和林是837万空间,算的时候又算成500万空间,平白少了600多万,以后要谨慎哦

    帕帅续约合同额和火箭的空间没关系,只和老板的美金有关。除非帕帅到期了成为完全自由球员再续约才会受制空间而需要腾出来那部分,所有提前续约的都不影响。现在如交易掉林,只是为了将来有空间签其他自由球员,或者省出美金来续约帕帅。
    不要弄混了哦。

    • Jason_Shong 18 12 月, 2013 1:17 下午 

      非常感謝您的糾正,讓我有機會彌補錯誤,也讓我的文章更好,已將內容修正到文章當中。

  8. peg 18 12 月, 2013 4:56 下午 

    有個疑問想請教一下,煩請諸位大德開釋:

    想當初,LIN 跟 Asik 分別被火箭GM用所謂的毒藥合約,迫使兩人的母隊(尼克、公牛)不想因為第三年的薪資空間佔掉將近1500萬,會讓全隊薪資額暴增,須付出高額豪華稅,所以放棄跟進(match)火箭提出的合約。

    假設(先不管會不會成真)現在這兩隊(尼克、公牛)如果想要再跟火箭進行球員交易,把 LIN、Asik 再交易回來,那麼,所佔據的薪資空間還是要比照當初的 5、5、1500 嗎?還是因為已經放棄 match 之後,兩人已經跟母隊無瓜葛,可以比照其他隊的計算方式,以 8、8、8 的方式計算呢?

    當然,不論薪資空間如何計算,兩人在這三年間實際支領的薪水仍然保持 5、5、1500 不變。

    • Jason_Shong 18 12 月, 2013 11:55 下午 

      林與阿西克若在第三年交易出去,承接的球隊將佔用的薪資空間會是1100萬或者800萬。

      在林與阿西克合約裡的阿里納斯條款,可分為兩種支付方法,支付方法取決於球隊當前薪資總額狀態:

      1.薪資總額沒有超過薪資上限的球隊來講,林或阿西克只佔800萬的薪資空間。

      2.薪資總額超過薪資上限、使用中產特例的球隊,則佔實際簽訂合同內容所定的1400萬薪資空間。

      如今火箭已執行了第一年進入到第二年,所以合約還剩2400-800 =1600萬,所以如果今年:
      1.被交易到超過薪資上限的球隊,根據阿里納斯條款,第二年合約不能超過當年的中產條款(500萬上下的額度),所以第三年便是1600-500=1100萬。
      2.被交易到沒超過薪資上限的球隊,則為正常的800萬。
      3.如果今年不交易明年他兩個人的合約就變成1600-800=800萬的普通到期合約,非毒藥合同,而且是800萬具有很高的交易價值的合約。

      所以莫雷才會對阿西克的交易瞞天喊價,因為阿西克的合約對接手的人來說賺到了。同時我會說林被交易是一件很難的事情也是因為如此,想要獲得林的球隊要開出讓莫雷願意放手的價格不容易,莫雷是不會為了蠅頭小利,放棄林所能帶來的利益的。

  9. ChisatoK 18 12 月, 2013 10:41 下午 

    其實不論小林的交易案難度多高好不好賣云云,或是火箭到底有沒有打算把小林交易出去云云…各種分析和推論都有它一定的道理

    But所有人似乎都忽略了一件事
    如果小林自己向火箭表示我想離開的話呢?

    我最好奇的是,在親眼目睹了Asik這件事之後,和Asik際遇相似(薪資,地位)的小林本人究竟是怎麼想的?
    如果說Asik是因為魔獸的到來而讓出了一切,小林不也一樣讓出一切給了哈登?
    沒了球權沒了先發沒了數據沒了全明星…難道小林真的一點都沒有感覺,一點都不會替自己的職業生涯擔心,而能夠甘心情願繼續任人踐踏?
    除非他一點沒有上進心,否則無論如何我都不相信小林會這麼賤骨頭才對(抱歉用詞不好聽)

    從正常人性角度來看,我絕對相信小林私下已和火箭達成交易的協議.不公開講不代表私底下沒有講.如果小林表示想走,火箭也沒有辦法強迫留下心不在此的小林徒增雙方尷尬.

    只是很顯然小林並不想像Asik一樣弄壞雙方關係以破局出走,他盡職業道德不擺爛,同時做好準備等待好聚好散.

    • Jason_Shong 18 12 月, 2013 11:19 下午 

      ChisatoK:
      你說的可能性是有的,我也期待林會有這樣的反應。不過在盲從的大環境中,難保林未來就不會遇到同樣的事情。林在高中、大學時期一直到NBA,一路走來已經用很多驚人的表現打過很多人的臉了,但他仍舊會碰到相同的問題。我相信林自己心中已經很清楚知道自己該怎麼面對這些事情。

      無論林提不提出交易,若不擺爛削弱數據,若不自幹衝高數據,對於球隊來說,林提出什麼想法對球隊來說都是毫無引響力的,因為球隊還是只會以球隊的最高利益做考量。我想,這才是最貼近人性的。

  10. Claire Young 19 12 月, 2013 12:33 上午 

    男怕入錯行,女怕嫁錯郎;好球員怕選錯隊。

  11. jingyin 19 12 月, 2013 11:44 上午 

    謝謝 Jason 大的分析..
    但之前在林吧看到一位網友說的, 大致如下, 心裡很困惑也很恐懼, 不知林合約到期, 是這樣子的嗎?

    3年到了合同就自动结束了,火箭本就不想拿林做交易,林数据没打出来,自然身价就不会高,火箭依然拥有优先续约权,依然可以想当年尼克斯一样匹配其他球队的报价, 莫雷的目标就是打压林的球场价值,以更低的价格续约

    • Jason_Shong 19 12 月, 2013 12:06 下午 

      其實我覺得沒有這個疑慮
      1.林的經紀人也是知名且高明的經紀人
      2.火箭雖然可以提出合約,但林可以選擇不簽進到自由市場。
      3.莫雷不需要壓林的價格,一樣用一年八百萬簽還是不貴。
      4.奈許在小牛同樣遭遇過類似的問題,但最後奈許投身自由市場反而簽到大約。

  12. Fion Wei 19 12 月, 2013 2:27 下午 

    看到一堆數字就頭痛~@@
    無論如何,謝謝版大用心
    我覺得800萬對火賤而言,不是問題,
    問題是在於,他們對林的態度太讓人傷心,
    從很多角度都讓人覺得,是故意要壓林讓大家看,
    “甚麼林來瘋,我不給他機會,看他瘋得起來嗎?不過是個黃種人,憑甚麼來NBA搶飯碗!,你們這些球員都張大眼睛看,不要以為自己多厲害,不聽話的話,一樣不給球權”(偏偏林的商業價值卻又讓它們無可奈何,只要用另類方式打壓 ,反正沒損失)
    這樣的論述是基於,林是被莫雷和冰箱炒掉過的緣故.
    若非如此,我真的看不出來,他們這樣玩林,到底對他們有甚麼好處!!!

    • Jason_Shong 19 12 月, 2013 3:32 下午 

      冰箱與黑心森兩個人的想法我個人的猜測暫且不說。

      但我認為莫雷一直以來的運作是為了打造可撐三年以上的巨頭勁旅,先透過林+阿西克的毒藥合約吸引媒體目光,再炒作哈登(帕草是意外收穫)來吸引巨星(後來魔獸來了),現在再利用魔登吸引第三個巨星,也就是最後一塊拼圖。讓火箭所呈現的是三巨頭+優質第六人的組合(如熱火、過去的雷霆)。

      在這綿密的計劃當中,林發揮了什麼功能呢?就是林所佔據的媒體目光與群眾市場,吸引那些想要獲得關注及更大利益的巨頭前來火箭集合。

      • Fion Wei 19 12 月, 2013 4:18 下午 

        謝謝Jason 大:
        把林當吉祥物嗎? 這樣林去別隊,會不會也變成吉祥物?
        @@

        • Jason_Shong 19 12 月, 2013 5:05 下午 

          也不能說是吉祥物,我想小市場球隊會重用林。

          • YY 19 12 月, 2013 8:35 下午 

            請問一下, 如果林這賽季結束就表明不續約火箭, 那莫雷還是會在下賽季交易林? 這樣其實頂多再忍一年就過了

            • YY 19 12 月, 2013 8:37 下午 

              樂觀來看, 其實也不到一年了, 頂多到明年 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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